校内有关单位:
湖北大学“马勇英才奖学金”是在湖北大学成立八十周年校庆之际,为奖励优秀学子,促进其更好的成长成才,由湖北大学首位获得省教育厅授予“湖北教学名师”称号的商学院马勇教授,向学校捐资10万元人民币设立,面向全校优秀本科生。根据《马勇英才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学校决定开展第一届“马勇英才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大一新生)。
二、评选等级
“马勇英才奖学金”分全面发展奖、特长突出奖两个类别。
“马勇英才奖学金”(全面发展奖)奖励标准为1200元/人,共奖励5人;
“马勇英才奖学金”(特长突出奖)奖励标准为800元/人,共奖励5人。
三、评选条件
参评全面发展奖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个人修养;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加权成绩应列本专业前1/3、无不及格课程、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三)工作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级别表彰。全国或全省性竞赛或评比活动获奖者或在某一领域具有特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者优先推荐。
参评特长突出奖的学生须在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公益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取得佳绩,且无不及格课程。
四、评选程序
(一)学校成立“马勇英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马勇教授、湖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湖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湖北大学团委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全面负责“马勇英才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马勇英才奖学金”评审推荐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审推荐工作。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四)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推荐“马勇英才奖学金”(全面发展奖)和“马勇英才奖学金”(特长突出奖)候选人各1名。
(五)10月30日前,各学院按要求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学工处208办公室。推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湖北大学第一届“马勇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全面发展将申请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样表可在校学工处网页上下载);
2、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3、候选人学习成绩排名表(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六)10月30日—11月6日,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评选出10名“马勇英才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公示。
五、表彰宣传
学校将于11月中旬召开“马勇英才奖学金”颁发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湖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