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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本条信息发布于:2016/11/01

一、负责学校校友总会秘书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指导地方或行业、学院校友分会的创建、换届及相关活动。

三、统筹基金会的资金筹措、安全管理、保值增值和规范使用。

四、统筹开展校企、校地、校际合作工作。

五、建立完善校友信息和捐赠筹资数据库,编印《湖大校友通讯》,维护校友网、基金会网及校友总会微信平台。

六、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